(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转载自: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上海国子监发布”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3年继续对报考外省市普通高校的本市生源考生实行优惠政策的通知》(沪教委学〔2023〕26号)的精神,凡在本科普通批次、高职(专科)普通批次中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青海、宁夏、西藏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以及湖南、湖北、山西等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普通高校,并被上述高校录取的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的本市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征求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
现公布列入一次性经济补贴发放范围的外省市院校名单↓
上观号作者:第一教育
关键词:
Copyright 2015-2022 北冰洋礼仪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3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