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分手见人品"
【资料图】
有人好聚好散
有人分手互撕...
4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发布了这样一起案件。在分手后,男子郑某却用跟前女友的私密视频向前女友勒索钱财。最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男子分手后不死心
通过女子朋友又找了上来...
据了解,郑某在罗湖一家旅行社工作,擅长交际。作为业务员,郑某在2018年9月的一次工作中结识了刘丽(化名)。二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后来,刘丽也将自己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了郑某,方便他从事旅游业务。
但是好景不长
2019年二人分手
还互相删除了微信好友
据郑某称
分手后他还一直有点不甘心
可已经被删除好友的他
想再联系刘丽已联系不上了
但郑某还可以联系上
刘丽的其他朋友
于是,出于一定目的
2020年的一天
郑某直接把一段
与刘丽在交往时的亲热视频
发给了刘丽的朋友阿欣
收到这段视频后,阿欣很震惊,又转给了刘丽,愤怒的刘丽马上联系了郑某,“你要干吗?”一阵交涉后,郑某提出了要求,“拿2万块钱来吧,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他称,“我手上还有一些视频,会慢慢公布的。收到钱后我就把这些视频删除。”
为了自己的那些视频不再外泄,刘丽不得不答应他,向他转了2万块。后来,阿欣获悉此事,鼓励并陪同刘丽报了警。
敲诈勒索,判了!
2021年5月,郑某被抓获,他认罪认罚,将钱退给了刘丽并恳请其原谅。
2021年9月,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考虑到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等情节,事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
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
最后也要提醒热恋中的男女
尽量不要拍摄、留存
一些私密照片、视频等
如果因此被纠缠、敲诈、传播等
应该马上报警
自我保护、维护权益!
来源| 北京青年报
编辑| 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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