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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利用女性对于警察职业的崇敬,冒充警察骗财骗色。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于某公诉至海淀法院。
2020年2月,于某通过网络认识被害人张某,为获取张某信任,于某隐瞒自己已婚的事实,自称是一名人民警察,还向其出示了警官证封皮,此外,他还多次在微信聊天中提及“警衔”“副科级”“执勤”“单位涉密”等词汇,让张某更加信任其警察身份。在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于某向张某承诺次年结婚,并先后以家人生病、开饭店等名义骗取张某钱款共计80余万元,实际用于酒吧消费、偿还个人债务等。
2021年12月,在于某与张某保持恋爱关系时,于某再次以上述同样的手法,骗取在酒吧认识的被害人李某20余万元。
去年5月,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在社会交往过程中,特别是在恋爱关系中,对通过网络等方式结识的陌生人,要谨慎审查对方的身份,不能轻易相信他人,如果涉及钱款往来,更要三思而行。
结合相关案件特点,检察官总结出“恋爱防骗贴士”,三个细节教大家识破恋爱骗局。
首先,犯罪嫌疑人喜欢在身份上故弄玄虚。正常的恋爱关系中,双方的个人信息往往都处于透明状态,特别是职业情况,并不存在需要遮掩的理由。如果对方不明示自己的职业,含糊其辞,偶尔通过只言片语、难分真假的证件或者外壳等暗示职业性质,以保密为借口不明说,那就要小心提防,对方很可能虚构身份,因为怕露出马脚,所以不敢正大光明地说出来。
交往过程中,张口闭口提钱。在与对方接触的过程中,特别是建立恋爱关系后,如果对方在每次嘘寒问暖之后都要借钱,或者联系时惟一的事就是借钱,无论什么话题最后都能转移到钱的问题上,且其所述的借钱理由无从查证,那么要认清这并非一段真实的恋爱关系,可能仅是对方骗钱的途径。
交往后,拒绝亲友见面。如果对方是一个骗子,那么他一定会害怕“见光”。所以,在一段恋爱关系中,对方即使已经承诺结婚,但一直拒绝见你的朋友、家人,也拒绝带你见其家人、朋友,找你就是要钱,那么很有可能对方是已婚状态,并以恋爱为名骗取钱款。
最后,检察官提醒大家,如果发现已经被骗,切记及时、全面留存证据,第一时间报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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