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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汽集团: 广汽集团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前沿热点

来源:证券之星 发布时间:2023-01-20 21:19:42 分享至: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本公司”)遵循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规定,针对公司

《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

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30 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

并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首次公告激励计划。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

计划公告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六个月(即 2022 年 6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2 日)

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全部

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未发生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首次公告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

利用与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买卖的行为。

  特此公告。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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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广汽集团 公司股票 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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